根据红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4年4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逐项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
制定了《中共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戴运临同志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所有股室负责人和所属二级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针对每一个整改事项,以分管领导主抓,股室主任负责的原则,将整改任务明确到具体科室,细化整改措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督促落实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党委书记、局长戴运临同志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进展较慢的问题重点督办,及时给予指导意见。同时,建立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梳理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制度机制建设水平,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规范系统各项事务的管理。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共组织6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纪教育,强化思想认识,指导业务实践。二是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3月18日、4月28日组织召开3次安委会全会,推动各专委会开展“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管控重大风险,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
(2)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5月15日组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消防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业务理论,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法宣在线学习,法治思想进一步得到强化。
2.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统筹协调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3年11月9日,县安委办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处隐患进行现场复核,该单位共计6处消防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准予提前销号。二是争取财政资金2310万元,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制定《红安县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乡两级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县直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股室、落实专项经费;按照“六有”要求(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机制、有独立办公场所、有办公经费),达到“十个一”标准(一台应急保障车辆、一支应急救援队伍、一个物资储备点、一套应急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监管台账、一张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分布平面图、一套应急管理基本情况数据库、一套辖区内应急救援预案、一部应急电话、一个信息化平台),全方位、实体化规范建立乡镇(场、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阵地建设,不断健全组织指挥高效、统筹机制健全、风险防控精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三是全面建成应急管理中心并即将投入使用,同时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和智慧仓库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四是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3月18日、4月28日组织召开3次安委会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4月26日,县委书记刘堂军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抗旱会议精神,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作动员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5月20日,完成对县防指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防汛联络员、各乡镇(场、处)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水利服务中心负责人、小型水库巡查责任人、地质灾害点“四位一体”网格信息员的防汛抗旱业务知识培训。5月23日,组织开展红安县2024年度防汛抢险、山洪地质灾害转移避险综合应急演练,县委书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刘堂军亲自坐镇现场指挥,圆满完成12个预设科目。5月27日-29日,分批次组织13个乡镇(场、处)开展2024年皮划艇操作集训。6月5日,县委常委、副县长余宏波,副县长余品祥牵头组织开展防汛备汛现场调研活动暨防汛会商会议。
(2)“防、抗、救”责任链压得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2023年10月13日,在第34个国际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共同打造有韧性的未来”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设置预防山洪灾害、预防地质灾害、防震减灾、防溺水等防灾减灾宣传展板100余块,宣传条幅3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册;2024年5月10日,红安县委常委、副县长、组织部长余宏波组织召开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专题部署会后,全县各乡镇(场、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2024年5月11日上午,黄冈市2024年“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红安县启动;2024年5月31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在南门岗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电影宣传活动暨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二是全力提升灾害风险预报能力。结合现有5g 森林防灭火智慧监测、黄冈市防汛抗旱一张图、一氧化碳中毒监测、应急广播、地震监测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应急指挥中心接警员培训,与县气象局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做好监测数据和预报预警信息共享。三是提前做好汛期砂石备料工作。按照防汛物料备汛要求,坚持“提前调拨、就地备料”的原则,因地制宜、保质保量备足备齐砂、碎石、块石各1000方,落实排涝移动泵车(“龙吸水”)1台。
(3)森林防火体系不够健全存在现场指挥不科学、战法运用不熟练、扑救处置不够高效、协同配合不够顺畅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督促各乡镇、成员单位加强对《红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灭火应急响应方案》的学习了解,结合各自实际制订行之有效的处置方案,组织专班明确职能职责和处置流程,科学组织处置。上轮防火期,共成功组织处置火情火警35余场,均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形成较大森林火灾;二是组织县森防办主任戴运临同志、常务副主任程志军同志到省厅参加森林火灾指挥员培训班,通过培训班的学习,掌握扑救战法,并制作森林防火培训课件,县森防办主任戴运临在县委党校培训班上进行了现场授课;县森防办先后组织乡镇(场、处)、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指挥员集中学习森林防灭火业务知识大讲堂共计10余次,并对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护林员开展消防水泵和灭火机操作培训,提高基层扑救能力,熟练掌握战术技能。三是组织县综合救援队、林业局专职消防和乡镇半专业队伍开展防火演练5次,提高协同配合能力;组织业务骨干到县电力公司开展森林防灭火培训,并结合输电线路隐患治理在杏花乡曙光村开展现场扑火演练,通过实战检验扑救能力,提高扑救水平。
(4)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指导督促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与湖北茗朗家居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两家公司已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闭环工作;同时结合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其他企业结合实际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累计查改问题隐患2500余条。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涵盖全县200余家工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发放《致全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安全生产公开信》等相关资料200余份;2024年1月30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会等会议,组织200余家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警示教育,集中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进行全员培训宣贯;2024年1月22日、2月26日组织涉粉作业企业开展粉尘涉爆警示教育会,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组织有限空间企业参加有限空间作业培训会,同时2024年1月-3月,指导企业组织全员自行学习春节前警示教育培训和节后复工复产培训等。此外通过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对企业开展培训30余次,切实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技能。三是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度至今,先后通过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贸安全生产“双攻坚”行动、工贸行业“8 1”专项整治、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指导、督促150余家企业查改问题隐患800余条,针对违法企业,立案10起,处罚15.5万元,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问题,降低企业安全风险。四是在全市率先开展安全生产智慧监测应用平台建设,截至2024年6月,已经建成了高新区安全生产智慧监测指挥中心,平台入驻家具、板材等重点企业50家,第三方协管员累计协助企业查改隐患问题1000余条并上传平台,接入并投入使用智慧物联设备551个,从“人防、物防、技防”多方位助力企业安全生产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夯实企业安全基础。五是开展红安县重点小微工贸企业、小微服装企业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11月1日,组织召开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和城区小微服装企业主要负责人“红安县小微服装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继印发《红安县小微服装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红安县重点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12月—2024年3月,通过指导、督促小微服装企业查改隐患、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小微服装企业安全形势稳定,目前已联合督促3家小微服装企业进行关停,6家小微服装企业进行易地搬迁生产经营。
(5)对危险化学品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成品油专委会牵头单位科经局组织应急、公安、环保、市场监督、属地乡镇政府对12家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柴油加油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封无证柴油点9家。二是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安全评价报告对复合安全条件的3家柴油点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矿山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开展矿山安全检查整治行动。2024年1月25日,联合自规、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所有矿山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对露天矿山采场、尾矿库坝体等情况进行查看,同时对矿区地面建筑物进行消防检查;2024年4—6月,对尾矿库开展暗访检查、汛前检查3次,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2024年红安县尾矿库政府领导包保责任信息公告表》并于5月30日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明确乡镇政府包保责任;2024年6月11日,制定《关于家挨枪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并发送至华家河镇等涉矿乡镇,督促属地政府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汛期指导服务与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加强工程项目治理。2024年4月,编制《红安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红安县非煤矿山(地下矿)采空区隐患治理项目,对华家河镇原国有萤石矿采空区进行隐患治理,主要包括对采空区地质灾害及安全现状进行系统评估、编制隐患治理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对采空区进行回填及绿色修复、对地面附着物进行补偿4个方面,目前规划已编制完成,拟通过工程项目治理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风险隐患。
(7)专业救援队伍力量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大招聘力度。自巡查整改反馈以来,及时委托有人力资源招聘资质的第三方加大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招聘力度,招录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新队员12人(彭欢、秦超、段林、胡杨争、阮子沂、秦焜、李一帆、江炀、曹田宇、罗威、何小辉、喻发彬),有效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力量不足问题。二是强化队伍保障。及时开展新入队队员培训,为新入队应急救援队员迅速落实保险、医疗、工伤等相关保障,实行救援队员工作三年后,每年度调整月工资。
(8)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根据强县工程考核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主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基本信息,统筹各学校操场、社区广场、体育场所纳入应急避难场所统计范围,我县人均避难面积达到2.51㎡/人,达到强县工程1.5㎡/人考核指标。二是积极推进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个的标准,督促指导各乡镇(场)登记完善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并逐步完成挂牌管理。三是完善主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城管部门,在一河两岸、天舒广场、将军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安装应急避难场所指示标识37套、应急避难广场指示牌17套、应急避难功能场所知识牌13块、应急避难场所疏散示意图10套。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对安全教育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政治部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组,并于4月14日、5月10日、5月30日安排部署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行业领域的宣传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三是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联合数字化电影院线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1000余次,并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安全教育宣传100余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四是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2次,提升人民群众安全防范能力。
(2)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1月27日,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共黄冈市委保密委员会关于两起微信泄密典型案件的通报》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保密相关工作。二是4月12日,党委会集中学习《保密法》《密码法》等法律法规,并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积极对接县机要保密部门,待应急管理中心投入使用后,落实机要保密部门的安可电脑替代计划,坚决守牢信息安全底线。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方案》,针对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等突发事件,明确应急处置与救援、现场安全警戒等方面的内容。二是组织网评员队伍2次参加教育培训,以宣传正能量信息为主,引导群众发布正面的舆论信息。三是与网信办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并处置网络舆情,消除负面影响1起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5月15日组织专题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见和规定,制定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并要求班子成员将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情况、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职述廉重点内容进行报告。三是落实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共收到个人重大事项事前事后审批报告11份。
(2)派出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三重一大”理论学习。2024年5月11日,组织局党委领导班子开展“三重一大”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县纪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工作提示函》要求。2024年以来,局党委严格按照要求,在确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一天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并告知事项相关议题。2024年4月已先后2次邀请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传达会议精神,会后形成会议记录(纪要)文书作为印证材料报纪检组存档。
2.关于“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述职述廉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在规定时间节点内结合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完成2023年述职述廉报告,并报政治部存档。党委书记、局长分别于元旦、春节假期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并集中开展廉政谈话。二是5月15日至5月16日,我局举办党的纪律教育学习读书班,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观看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违规吃喝的警示教育片;党委书记、局长结合身边案例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后续教育帮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是制定受处分处理的干部制定帮带措施,明确帮带责任人,落实回访、谈心谈话制度。在思想上积极疏导,消除思想顾虑,保障正当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三是建立回访台账,完善回访教育档案,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思想、工作等情况跟踪了解,全面掌握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相关情况。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针对差旅费审批单和报销单没有一事一单填写问题,已于2023年11月按照股室为单位一月一审批改为一周一审批;针对应急物资发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补齐缺失的物资领用单,并完善了应急物资入库出库台账;针对消费扶贫物资购买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已补充完善相关合同签章及签订日期。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我局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提升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红安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报账手续。并完善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提高财经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明确局部门之间的责任权限,定期进行财务盘点,规范各项财务流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理,保证财务行为规范实施。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补充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该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注重“三重一大”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2024年6月5号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党委班子分工,会上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严格遵守末位表态。二是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局班子成员严格决策程序,要求各分管工作领导针对涉及到三重一大事情时,及时向领导申报,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委书记末位表态等规定,会议记录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并注重档案的收集完整和保管。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5月15日,组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会议记录,真实客观反映会议情况。二是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报告和末位发言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和决策性事务的集中研究,并督促落实,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5月9日组织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相关费用支出,5月13日,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人事相关事项,严格按照程序,每名党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一把手”才末位表态发言。
(3)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2021年、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开展自查,及时整理存在的问题,并反馈至个人;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及时制定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提示,明确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会议程序、会议要求,规范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三是加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任免材料归档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2022年调整的5名正股级干部的任免审批表及考察材料进行核查确认后,及时进行资料归档。二是对2021年以来调整的股级干部任免材料归档情况进行全面倒查,2024已归档干部任免、学历认定等资料35份。三是贯彻《红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审核把关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整理存档。
(2)已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信息变更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6月组织学习《红安县在职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对全局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我局共计备案60人,其中办理出国(境)证件11人,集中保管证件11人,证件过期并写遗失说明5人。三是贯彻《红安县在职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并严格按照红安县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台账,做到实时更新。
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制定《中共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重点工作;二是阶段性开展党建工作总结,并在2024年4月3日党委(扩大)会上听取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支委会、党小组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二是按照县委要求,每月制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会前召开支委会,会中组织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会后召开党小组会议交流讨论;三是加强对党课材料内容的审核把关,紧密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联系工作实际,切实讲好党课。
(3)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及时开展自查自纠,针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未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9人进行点对点提醒;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及时制定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提示,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切实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加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
(4)对团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把团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二是把团干部的选配、培养、输送纳入党的后备干部队伍整体建设规划,发挥党组织帮带作为,把优秀的团员作为党员发展,把优秀的团员干部培养为基层党务工作者。组织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2024年全县县直机关、“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暨发展对象培训班。三是在应急管理中心建设篮球场馆、羽毛球馆、水上训练场等,丰富年轻干部业余生活。
(5)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2020年至2023年发展党员程序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2024年4月3日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发展党员有关程序要求,确保今后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程序;三是组织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2024年全县县直机关、“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暨发展对象培训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应急管理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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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