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执行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异地执行因距离和不确定的风险等因素始终是执行工作的难点。近日,红安法院执行干警跨越千里,奔赴重庆市江津区,将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送拘。
2021年,a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与b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事后经结算,a公司需向b公司支付租金2385570.4元及耗材损失30800元。2023年,因a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b公司向红安法院提起诉讼,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a公司向b公司分期支付租金、耗材损失等共计21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a公司仅支付了50万元,剩余款项未按期支付,b公司向红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a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就在一筹莫展之际,b公司向执行干警提供了关键线索,称a公司在正常经营并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常住在重庆市江津区。考虑到该款项关系到b公司的正常运转,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重庆,7月12日,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执行干警顺利控制了张某,连夜将其带回红安拘留。
“做生意要以诚信为本,你们公司现在经营状况良好,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为这个案子耽误公司的后续发展,那可真是得不偿失,你要考虑清楚!”执行干警从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张某进行详细的析法明理,劝其诚信经营,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在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力震慑及执行员的耐心劝说下,7月13日,张某在拘留所主动表示自己愿意还款,希望与对方就还款事宜进行商谈。执行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执行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见:张某当庭履行50万元,剩余款110万元在年底一次性付清,该案得以圆满解决。